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预热器及配件【镇海炼化25TA032项目1#乙烯裂解炉汽包排污水预热器招标】空气预热器\Φ3040 57401-32DD Q235B(招标编号:NWZ250513-4801-079541)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空气预热器\Φ3040 57401-32DD Q235B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预热器及配件【镇海炼化25TA032项目1#乙烯裂解炉汽包排污水预热器招标】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空气预热器\Φ3040 57401-32DD Q235B | 48.000 | 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1、卖方应单独具有裂解炉或加热炉低温空预器及热源管系布置设计、制造及实验能力。(投标商提供同类项目的设计案例文件、合同复印件、实验台设备照片等) 2、卖方将承诺:负责提供招标所涉及1台裂解炉(BA-112)底部燃烧器(48台)用二级空气预热器(48台)的工程设计,包括二级空气预热器本体设计、二级空气预热器管道布置建议设计方案及二级空气预热器本体的制造、试验和检验、包装及运输、技术服务以及各种协调工作。 3、空气预热系统应采用无鼓风机的分散式式换热方案。同时投标方应具备分布式节能系统的设计能力,整个节能管网系统在开始正常运行后不通过人工调节的情况下,保证各预热器设备的热源流量均匀一致。(投标商提供本标段相应方案、设计图) (3)设备性能保证承诺: 空气侧压降保证:二级空气预热器空气侧的压降应小于30Pa。 (4)投标商须提供:压力容器D级及以上设计及制造许可资质。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卖方应具有至少5年以上的生产资历,并在国内至少有1家及以上裂解炉或加热炉无鼓风机的的低温热空预器生产运行业绩。有3年以上的同类产品的相关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提供1家以上终端用户的使用反馈说明。需要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卖方郑重承诺所提供的设备和技术不侵犯他人的专利, 如有侵权行为,由卖方完全负责;对于专利或专有技术在商务谈判中卖方必须出示相关技术支待证明。 (2)由于燃烧器的燃烧状况对裂解炉的正常操作有关键影响,卖方必须书面承诺二级空气预热器的投入运行不会对裂解炉的正常运行产生负面影响。 (3)投标商承诺响应供货范围要求:卖方提供招标所涉及1台裂解炉底部燃烧器用二级空气预热器所需要的所有材料和设备,如二级空气预热器本体、与现有空气预热器出口及燃烧器进风道连接件等, 还应包括材料 和设备的试验和检验、 包装和运输等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