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永安镇柏乐村田间道路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GC141000202600154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临汾市汾西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安镇柏乐村田间道路建设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编号:GC141000202600154001),已由汾西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永安镇柏乐村田间道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初步设计)的批复》(汾审管可研批〔2026〕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县政府衔接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规模:本项目起点位于汾西县道岔上线K6+100右侧,路线走向为由南向西北,途径下柏乐村、上柏乐村,终点止于齐家沟村东北侧,现有道路岔口处。路线全长6.415公里。 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3永安镇柏乐村田间道路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排水防护工程、桥涵工程、沿线设施及其他工程。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括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本项目总投资:599.9197万元 4.建设 5.施工工期:5个月(150日历天) 6.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7.安全目标:严格遵守和山西省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部门主管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资质要求:需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近五年(2021年5月至投标截止时间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新(改、扩)建公路工程(须同时包括路基、路面等工程)的施工业绩; 3.1.3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并持有本单位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项目总工: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并持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1.4财务要求:投标人2024年度或2025年度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不小于1; 3.1.5信誉要求: (1)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没有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近5年(2021年5月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 (5)投标人在“信用”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对招投标造成影响的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电子 相关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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