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公司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4 号机组、9-12 号机组气体灭火系统检验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内蒙古公司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4 号机组、9-12 号机组气体灭火系统检验已建设资金来自修理费企业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TJNM202606-TD05
2.2 项目名称:内蒙古公司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4 号机组、9-12 号机组气体灭火系统检验
2.3 建设地点:内蒙古托克托发电公司
2.4 建设规模:4320MW
2.5 服务期限:60 天,自甲方书面通知的开工之日起计算。
2.6 招标范围:托电公司 1-4 号机组、9-12 号机组,共计 8 台机组配套的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剂容器瓶压力容器拆卸安装、检验、充装药剂、系统检测服务。具体如下:
(1)IG541 气体灭火系统:IG541 灭火剂容器瓶(含药剂)694 瓶和启动氮气瓶 68 瓶的压力容器检测和药剂整瓶重新充装;阀门检测;驱动装置与控制检查;启动管路检查;防护区与系统功能试验;检测判定与记录归档;灭火药剂补量充装(约 17 公斤/瓶);完成气体灭火剂容器瓶拆卸、恢复、管网检测、系统调试等现场所有工作。
(2)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完成七氟丙烷灭火剂储罐(含药剂)23 罐的压力容器检测和药剂整罐重新充装,药剂检验合格,出具检验报告;喷嘴检查;电磁阀检查;控制与报警联动系统检测;模拟启动试验;检测记录与归档;完成气体灭火剂容器瓶拆卸、恢复、检测、系统 调试等现场所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警示名单 ”、“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被纳入“黑名单 ”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资格,严禁与“黑名单 ”供应商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 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3 年(合同签订日期 2023 年6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一项气体灭火系统安装或检修或设备更换或维保或检验等同类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无。
3.2.4 人员业绩要求:无。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无。
(3)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6 年06 月 02 日至 2026 年06 月 17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