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2026年第一批煤炭设备(液压支架)集中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包,投标人须按标包投标,不得选择各标包中的部分货物进行投标。招标范围包括液压支架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技术规格、数量等技术参数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招标货物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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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名称 |
序号 |
物料描述(参考)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期 |
使用单位及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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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标包 |
1-1 |
液压支架ZY9200/09/18D |
263 |
台 |
合同签订后7个月内交货 |
神东煤炭设备管理中心(神东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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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压支架\ZYG9200/12/24D |
4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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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压支架\ZT12000/14/28D |
4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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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压支架\ZQL2×7500/12/23D |
1 |
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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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压支架\ZQ10000/18/35D |
1 |
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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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压支架\ZT8800/14/28D |
7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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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液压支架\ZY15000/23/40D |
261 |
台 |
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交货 |
神东煤炭设备管理中心(神东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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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压支架\ZYG15000/23/40D |
2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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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压支架\ZT15000/23/40D |
7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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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液压支架\ZDD25000/23/43 |
200 |
台 |
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交货 |
神东煤炭生产服务中心(神东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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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标包 |
2-1 |
液压支架ZY12000/26/55D |
3 |
架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交货 |
包头能源李家壕煤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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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液压支架\ZQ6500/22/45D |
80 |
架 |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货 |
包头能源李家壕煤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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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液压支架\ZY12000/22/45 |
2 |
架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交货 |
包头能源李家壕煤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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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液压支架\ZQL2×7500/22/40D |
1 |
组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交货 |
包头能源李家壕煤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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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液压支架ZQ5000/20.6/45 |
70 |
架 |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货 |
包头能源万利一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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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液压支架ZQL2×15000/25/46D |
6 |
架 |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交货 |
国源电力黄玉川煤矿 |
2.2 其他:本项目两个标包有同中优惠条件:若同一投标人中标上述全部2个标包,各标包须在投标总价基础上优惠0.5%作为合同价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第1标包:2021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工作阻力≥9200kN且最大支护高度≤2.2m的ZY型液压支架的销售合同业绩1份(须包含能够满足上述要求的ZY型液压支架不少于100架),且已投运至少1年及以上(如果提供的是融资租赁业务类型的销售业绩,若销售业绩合同不能体现最终用户,还须提供融资租赁公司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投标人须在投标时提供能证明满足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以及对应每份合同的至少一张发票扫描件和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的结果截图。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工作阻力、最大支护高度等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果合同中不体现上述关键信息,还须提供与合同对应的能体现出上述关键信息的且有协议双方签字或盖章的技术协议);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并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可以是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发票扫描件须包含且清晰体现出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等信息,发票开具截止时间为发布招标公告之日2个月前,每张发票清晰可辨且须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一致,否则按无效认定。
第2标包:2021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内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单台支架工作阻力≥7200kN(如技术协议中工作阻力为成组支架合计值须折算成单台支架工作阻力值)且最大支护高度≥3.5m的带有挡矸装置的沿空留巷支护设备的销售合同业绩1份,且已投运至少1年及以上(如果提供的是融资租赁业务类型的销售业绩,若销售业绩合同不能体现最终用户,还须提供融资租赁公司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投标人须在投标时提供能证明满足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以及对应每份合同的至少一张发票扫描件和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的结果截图。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工作阻力、最大支护高度、挡矸装置配置等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果合同中不体现上述关键信息,还须提供与合同对应的能体现出上述关键信息的且有协议双方签字或盖章的技术协议);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并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可以是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发票扫描件须包含且清晰体现出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等信息,发票开具截止时间为发布招标公告之日2个月前,每张发票清晰可辨且须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一致,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非报价部分中提供“零整比”承诺函和零部件标准化清单表(承诺函和零部件标准化清单表模板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其他资料),且零整比不得高于1.5。不提供该承诺函或不填写零整比或零整比高于1.5或不提供零部件标准化清单表,将被否决投标。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交货时提供或交货日期前15天提供所投型号产品的有效期内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承诺函模板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其他资料中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承诺函)。不提供该承诺函的将被否决投标。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4-20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4-27 1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