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汾西县人才公寓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GC141000202600167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临汾市-汾西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汾西县人才公寓项目(招标项目编号:GC141000202600167001),已由临汾市汾西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汾审管初设批(2026)4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汾西县财政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本项目将汾西县原职教中心学生公寓楼(县委党校汾学苑)改造为人才公寓,共计改造人才公寓65套,总改造面积2961.56㎡。本次改造不涉及主体结构及使用功能的改造,主要为室内装饰装修改造、外墙保温粉刷、屋面保温防水,室内外给排水改造、消防改造、室内外电气改造、室内外暖通改造及室外配套管网管线。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3建设 2.4计划投资:946.52万元,本次招标金额为:698.6829万元。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汾西县人才公寓项目图纸设计和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程内容。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汾西县人才公寓项目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投标人在“信用”信用信息报告中没有严重失信信息(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十五日内的信用信息报告并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在“裁判文书网”中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十五日内附有查询时间的网页截图并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