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铝一所补偿系统升级改造
2.1项目名称:包头铝业有限公司铝一所补偿系统升级改造
2.2项目类型:货物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包头铝业有限公司动力厂铝一所3套机组无功补偿及谐波治理装置升级改造
2.4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
2.5招标范围:
无功补偿及谐波治理装置3套。包括无功补偿谐波治理装置及其附属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以及供货和现场技术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2.6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项目总工期90天(其中包含设备到货期60天,入场施工及设备正常运行30天)
2.7其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
营业执照 |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
|
资质要求 |
/ |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等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或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
|
业绩要求 |
/ |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黑名单、灰名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或者质量事故,未在开标前12个月内发生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 |
|
其他要求 |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主体设备不允许分包,设备安装部分允许分包,需要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四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安装(要求投标人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02-27 00:00:00.0至2026-03-06 00:00:00.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