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销售 黑龙江石油 黑龙江石油 2025年公路运输框架协议公路运输(成品油)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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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石油 2025年公路运输框架协议公路运输(成品油)(招标编号:NWZ250922-9001-09932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公路运输(成品油)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黑龙江石油 2025年公路运输框架协议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公路运输(成品油) | 1.000 | 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3类) (3)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及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合同运输任务,提供近三年年度财务情况证明,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承诺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账户冻结、财产被接管或破产状态。 (4)配送车辆完全属于自有资产(即车辆登记人为承运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车辆有有效行驶证且牵引车头使用年限不超过10年,罐车使用年限不超过10年);车辆必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和《车辆登记证》,常压罐车具有《危险化学品汽车罐车常压容器检验合格证》或《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常压罐体定期检测报告》,带压罐车与之相对应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检验合格证》或《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带压罐体定期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可携带复印件);危货车辆道路运输证必须定期检测合格,《车辆技术等级检测报告》必须齐全且在有效期内;车辆必须制定、执行维修程序并存档;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交强险(车头)、货物承运人责任险(每车货物责任保险、每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含财产损失、人身伤亡、除污费用)、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并取得保险文书单,在投保期内。需提供以上证件、保险单、检测报告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车辆涉及手续每台车一套手续,需提供不低于11套手续(挂车车头加罐车算一台)。 (5)车辆需安装视频监控和智能锁控系统;车辆可安装自动液位计等用于数质量管理的系统或设备,且安装和使用完好有效。投标人需书面承诺安装安装视频监控和智能锁控系统,承诺确定中标后两个月内全部车辆安装完并可正常使用,并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挂车车头加罐车算一台,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自有服务车不低于12台,其中载重量15吨以上的自有服务车辆不低于11台,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载重量10吨以内的自有服务车1台,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投标截止时无法提供10吨以内自有服务车,可提供相关承诺书,承诺如招标方需要载重量10吨以内的自有服务车,可在两月内采购。(挂车车头加罐车算一台,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无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