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84/16-SG-119)
一、 招标条件
华电煤业集团 相关项目西黑山一号矿井立井井筒装备安装工程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1200万吨/年。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3个月。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矿井主副井、风井井筒施工-西黑山一号矿井立井井筒装备安装工程(CHDTDZ084/16-SG-11901):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为立井井筒内梯子间安装、35kV变电站至中央变电所电缆敷设(4*700米)、35kV变电站至11盘区变电所电缆敷设(4*2200米)、35kV变电站至立井井底光缆敷设(3400米)以及工业场地至立井井底瓦斯、灌浆、压风、注氮管路安装(含材料),具体内容以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为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矿井主副井、风井井筒施工-西黑山一号矿井立井井筒装备安装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换证期间,需提供发证机关证明文件)。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完工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应具备至少1项井工煤矿立井井筒安装工程完工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完工证明性材料扫描件:竣工验收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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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