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京能涿州热电扩建项目2×1000MW 热电联产机组工程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C212501701
项目所在地区: 河北省,保定市
一、 招标条件
本(河北京能涿州热电扩建项目2×1000MW 热电联产机组工程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比例 100%,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概况:涿州电厂原规划容量为4×350MW 级机组,一期装机规模为2×350MW 空冷超临界燃煤供热机组。本期工程在原有规划预留的 2×350MW 机组的场地上,扩建 2×1000MW 间接空冷超超临界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场地不足部分在现有厂区围墙外东侧和北侧新增扩建征地。本期工程建成后,不再考虑扩建。
本期工程扩建 2×1000MW 超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热电联产机组,设计热负荷 2070MW,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本工程建成后,将极大的解决涿州“一城六镇”的集中供热问题,符合城乡发展规划。电力将以点对网形式送入京津冀电网或北京电网,可以缓解京津冀电网的电力缺口,满足供电负荷发展的需要,保障北京电网供电需求。
本期工程计划于2025 年08 月28 日开工(浇筑第一方混凝土),2027 年10 月08 日第一台机组(#3)投产,2027 年12 月08 日第二台机组(#4)投产。
范围:投标人提供河北京能涿州热电扩建项目2×1000MW 热电联产机组工程2 台机组所需的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系统设备及配套附属设备、附件、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及服务,并保证设备性能及供货的完整性。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 年1 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燃煤火电机组工程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系统设备供货合同业绩2 项(每个合同为1 项)。
投标人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应包含合同封面和供货范围及关键信息页(应体现物资名称型号及业绩要求中的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和签订时间以及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