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京能涿州热电扩建项目2×1000MW 热电联产机组工程辅机干湿联合蒸发冷却塔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C212501601
项目所在地区: 河北省,保定市
一、 招标条件
本(河北京能涿州热电扩建项目2×1000MW 热电联产机组工程辅机干湿联合蒸发冷却塔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比例 100%,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概况:涿州电厂原规划容量为4×350MW 级机组,其一期装机规模为2×350MW 空冷超临界燃煤供热机组。本期工程在原有规划预留的 2×350MW 机组的场地上,扩建 2×1000MW 间接空冷超超临界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场地不足部分在现有厂区围墙外东侧和北侧新增扩建征地。本期工程建成后,已达规划容量,不再考虑扩建。
范围:投标方应提供本期工程2×1000MW 机组2 台机组所需的辅机干湿联合蒸发冷却塔系统完整的冷却塔设备及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风机系统、干冷散热器、湿冷散热器、进风百叶、检修平台、爬梯护栏、喷淋系统、清洗系统、贮水箱放空系统、旁滤系统、充排水系统、所有工艺管道、阀门、水箱以及散热器支撑件、预埋件、加药系统及其它塔体构件、全部热控仪表、供货设备间的电缆、至DCS 的电源及控制电缆及保护管、电缆桥架(冷却塔周围5 米范围内的)等,冷却塔的供货范围分界线在冷却塔或散热器(垂直布置)外5 米处。冷却塔的混凝土结构部分,不在投标方的供货范围内。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 年1 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方须至少具有国内 600MW 及以上等级燃煤火电机组工程辅机干湿联合蒸发冷却塔设备供货合同业绩2 项(每个合同为1 项)。
投标方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应包含合同封面和供货范围及关键信息页(应体现物资名称型号及业绩要求中的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和签订时间以及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