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年热电部设备更新推耙机\90kW(招标编号:NWZ250526-2205-080324)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推耙机\90kW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2025年热电部设备更新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推耙机\90kW | 1.000 | 台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本项目只接受生产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和联合体投标;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商需提供近三年推耙机功率不小于90kW,成功运行2台供货业绩证明。该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复印件(表明机型的明细页)。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如果投标人技术方案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加注星号(“★”)的主要参数要求或加注(“★”)的主要参数要求无制造商技术资料支持的,只要有一项即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和投标资质会被拒绝。 (2)2.4 排放污染物限值 根据2022年《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20891-2014)修改单和《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HJ1014-2020),凡进行排气污染物排放型式核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都必须符合第四阶段要求,其排气污染物中的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HC)和氮氧化合物(NOx )、颗粒物(PM)的排放量限值都不得超出下表中规定的限值: 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阶段 额定净功率 (Pmax) (kW) CO (g/kWh) HC (g/kWh) NOx (g/kWh) HC+NOx (g/kWh) PM (g/kWh) 第四 阶段 (国Ⅳ) Pmax>560 3.5 0.4 3.5 - 0.10 130≤Pmax≤560 3.5 0.19- 2.0- - 0.025 75≤Pmax<130 5.0 0.19- 3.3- - 0.025 56≤Pmax<75 50 0.19 3.3 0.025 37≤Pmax<56 5.0 - - 4.7 0.025 Pmax<37 5.5 - - 7.5 0.60 注:若一个柴油机系统族中有多个功率段的柴油机,则源机和该系族内柴油机的排气污染物结果都必须满足相应高功率段更加严格的排放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