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胜利油建-2025052101-计划投资抛丸喷漆烘干一体预处理生产线招标采购抛丸喷漆烘干一体预处理生产线\41000×17000×9000mm 1300kW 固定式(招标编号:NZZ250607-2499-080463)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抛丸喷漆烘干一体预处理生产线\41000×17000×9000mm 1300kW 固定式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胜利油建-2025052101-计划投资抛丸喷漆烘干一体预处理生产线招标采购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抛丸喷漆烘干一体预处理生产线\41000×17000×9000mm 1300kW 固定式 | 1.000 | 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函:对于付款进度完全理解并响应,不允许偏离。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在货物交货后向甲方提交以下单据:(1)合同总价全额增值税发票,(2)货物签收单,(3)最终用户、相关第三方(如有)签署的货物验收合格证明,(4)最终用户、相关第三方(如有)出具的随机资料到货证明文件。甲方在收到并认可上述单据后30日内,履行完成结算手续,确定结算金额,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订单结算金额全额增值税发票后,9个月内以电汇或承兑汇票方式(承兑汇票期限为6个月内)向乙方支付订单结算金额的60%,其余30%于12个月内以电汇或者承兑汇票方式(承兑汇票期限为12个月内)支付。质保金为订单结算金额的10%,在质量保证期内未出现质量问题的,质量保证期满后30日内无息付清。质量保证期为工程完工投产后正常运行12个月。 (2)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5月至2025年5月(以发票日期为准)由投标人直接签订的标的物同类产品(喷涂预处理生产线或设备)的供货业绩至少一份,同时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合同及发票,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函:供货方对整套设备进行现场组装、调试、并进行有准备的试运行作业,试验期间,生产线各系统、各环节、各设备必须运行正常、产品必须全部合格,不合格设备须退货。在安装、调试过程中,设备出现一般故障的,供货方的技术人员应免费延长服务时间,直到设备存在的故障完全解决;设备关键机械构件、电源部件和控制系统部件出现损坏的,供货方需更换整个设备。安装、调试期间发生的所有备品备件及损耗件由供货方免费提供。 (2)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函:在买方现场培训期间,供货方应选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免费为买方设备操作人员提供短不少于30天的操作、维修技术培训,保证买方人员熟练掌握该设备的使用,并会维护、保养、排除一般故障。培训完成后,买方受培训人员应能达到熟练操作设备、生产线整体运行流畅。 (3)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函:供货方提供的产品经买方验收后两年内负责免费保修,终身维修,如果设备使用中出现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通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