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79/18-QT-505)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内蒙古能源 相关招标项目(生产服务类班车)包头东华热电 入厂汽车煤及火车煤螺旋接卸服务(36个月)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2×320MW火电机组,2005年12月投产发电。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项目工期为36个月,即2025年7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生产运营-入厂汽车煤及火车煤螺旋接卸服务(36个月)(CHDTDZ079/18-QT-50501):包头东华热电 36个月期间的入厂汽车煤的接卸、入厂火车煤的螺旋接卸及车厢清扫、煤场储煤倒运、煤场管理、燃料区域卫生清扫等项目服务。计划2025年07月01日-2028年06月30日(36个月)耗用煤量约660万吨左右,运输方式为汽车运输和火车运输。其中汽车运输煤约590万吨,火车运输煤约70万吨。煤场储煤倒运距离约200米,预计短盘燃煤约60万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生产运营-入厂汽车煤及火车煤螺旋接卸服务(36个月)】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3项火电火车煤接卸服务业绩(业绩支撑性材料: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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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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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