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钢公司防暑降温药品2025年度采购项目 ,项目 项目已具备招(询比)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询比)。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钢中心医院根据现场生产需求,现拟招标采购一批防暑降温药品。
2.2招标编号:WZSB-2025-05-13号
2.3项目
招标内容清单如下:
序号 | 名称 | 剂型 | 药品规格 | 预估用量 |
1 | 十滴水胶丸 | 丸剂 | 0.25g*12粒/盒 | 25000 |
2 | 人丹 | 丸剂 | 60粒/盒 | 25000 |
3 | 风油精 | 搽剂 | 3ml/瓶 | 55000 |
4 | 清凉油 | 软膏剂 | 3g/瓶 | 20000 |
5 | 藿香正气口服液 | 合剂(不含酒精) | 10ml*10支/盒 | 4000 |
6 | 藿香正气软胶囊 | 胶囊剂 | 0.45g*24粒/盒 | 4000 |
7 | 金银花露(OTC) | 露剂 | 340ml/瓶 | 20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提供所投标报价的药品生产企业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且在有效期内,并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
3.2投标人具有所投标报价对应药品的生产企业授权证书(需加盖生产企业公章),需有法人亲自签名或盖章。
3.3投标企业所投标药品需符合标准且所供药品有效期在一年以上,且接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到货,供货时需附带各批次药品产品检验报告。
3.4 投标单位自2022年以来,申报企业未被药监部门认定为生产销售假药情形(限于本次招标采购的药品),未被和各省发布的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评定结果认定为“严重”或“特别严重"失信等级,未被列入当前《全国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企业风险警示名单》,投标单位需对上述要求进行承诺并出具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5同一控股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药品投标。
3.6投标人在参加本次药品招标采购活动前两年内,在药品生产销售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或严重安全质量事故,投标单位需对上述要求进行承诺并出具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7此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资格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