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地产(四川) 2025年-2027年度川渝区域综合改造项目(零星修缮)集中采购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和方法
1.1招标条件
融通地产(四川) 2025年-2027年度川渝区域综合改造项目(零星修缮)集中采购工程(编号:gkzb2025050700016)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融通地产(四川)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招标方法
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四川区域零星修缮工程 | 标段一(四川区域) | 1 | 项 |
重庆区域零星修缮工程 | 标段二(重庆区域) | 1 | 项 |
项目计划工期为: 自合同签定后2年 。
建设地点位于: 四川省各市及地区、重庆市区及各区县 。
施工质量安全要求如下: 满足、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并最终验收合格 。
其他: (1)本项目招标范围:划分为2个标段,每个标段遴选1家供应商作为年度零星修缮工程供应商。其中标段1为四川区域零星修缮工程,标段2为重庆区域零星修缮工程,两个标段兼投不兼中,具体项目以甲方实际委派为准。
(2)控制价:标段1四川区域控制价:419628.64元(含税);标段2重庆区域控制价:419628.64元(含税)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单位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公司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至少提供经第三方审计单位盖章的报告正文及三表一附注。
(3)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纳税和社保缴纳记录;
(4)投标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未被融通资产管理集团 及其下属单位融通房地产集团 列入失信名单;未被纳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的【假冒中央企业名单】;未被军队采购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预警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结果以评审现场查询为准;其他补充:无
(5)投标单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投标单位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主体以且仅以信用官网 渠道查询结果为准,投标单位提供指定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以评审现场查询为准。
(7) 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指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
(10)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11) 其它:近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响应截止)至少具有1个房屋修缮或改造业绩。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