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甘肃公司西固分公司脱硫副产品应急处置拉运服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5-3-355)
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甘肃公司西固分公司脱硫副产品应急处置拉运服务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西固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华能西固分公司脱硫副产品石膏年产生量约为12万吨,因脱硫副产品石膏中氯离子含量持续偏高,石膏品质不满足GB/T21371-2019《用于水泥中的工业副产品石膏》中关于氯离子含量不大于0.5%的规定及GB/T37785-2019《烟气脱硫石膏》技术要求氯离子小于600mg/kg(0.06%)的规定,脱硫石膏目前无法有效利用,为保证生产持续稳定,开展脱硫石膏应急处置项目,进行脱硫石膏合法合规处置处理,提供合法的处理凭证。
2.2 项目地点: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古浪路78号
2.3计划服务期:2025年06月-2026年12月31日。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开展脱硫副产品应急处置工作,详见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投标人自有处置场地,需提供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环评批复,内容包含一般工业固废处置。
(2)投标人无处置场地,需提供与处置合作单位的唯一合作协议和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环评批复,内容包含一般工业固废处置。
3.2.2业绩要求:无
3.2.3其他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30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6月13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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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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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zgdl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