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乐元150MW农业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望谟县乐元150MW农业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望谟汇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BRR-2022-ZB2-ZB-016-82。
2.2 项目名称:望谟县乐元150MW农业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2.3 项目概况
望谟县乐元150MW农业光伏电站,以下简称“本项目”,规划装机容量150MW,拟建光伏电站场区位于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乐元镇境内。
本光伏项目光伏组件直流侧装机容量195MWp,安装314524块620Wp单晶硅单面电池组件,500台300kW组串式逆变器,共38个3.15MW子阵、8个2.5MW子阵、4个2MW子阵、1个1.6MW子阵和2个1.25MW子阵,合计53个子阵。本项目推荐采用固定式支架安装,安装倾角为10°,每个子方阵由若干路太阳电池组串并联而成。每个太阳电池子方阵由太阳电池组串、逆变设备、汇流设备及升压设备构成。
望谟县乐元农业光伏电站总规划装机容量为150MW,望谟县桑郎农业光伏电站总规划装机容量为200MW,根据接入系统报告,考虑到电站规划容量,输电距离及在系统中的作用,本工程对乐元升压站进行扩建(扩建包括本电站发电所需主变、配电装置设备、无功补偿系统等相关设备的安装,不含土建部分,详见工程量清单)后采用1回220kV(该线路桑郎电站负责建设)线路与桑郎电站联合送出,送出至现有坝算220kV变电站220kV侧,接入贵州电网。
2.4 招标范围
招标工作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整个项目的设备采购(组件、逆变器、箱变、主变、35kV高压开关柜、35kV站用变压器和接地变及小电阻接地成套装置、0.4kV低压开关柜、二次成套系统及其附属设备等甲供设备除外)、设计工作、施工工作、协调、试验、并网验收、联合试运转、移交生产竣工验收及达标投产、档案验收、工程结算、配合竣工决算和工程审计等工作。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
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光伏区选址、工程地质详细勘察及地形图测绘、设计(初步设计和审查、初设概算、施工图设计、技术规范书、竣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等,上述涉及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2)所有设备与材料采购(组件、逆变器、箱变、主变、35kV高压开关柜、35kV站用变压器和接地变及小电阻接地成套装置、0.4kV低压开关柜、二次成套系统及其附属设备等甲供设备除外)及运输、甲供设备卸车(车板交货)、接收和保管、全部设备的二次倒运、安装、试验及调试、专项验收(质监、安全竣工验收、档案验收、职业卫生三同时及项目涉及的所有的验收项目)、通过验收后质保期内完成修补其由承包商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等相关工作,上述涉及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3)施工辅助工程、光伏电站土建工程施工、场地平整、大件运输道路、临时道路、检修道路、进站道路、35kV集电线路工程、升压站建设工程(包含主变基础及油坑、SVG基础、接地工程、场区性建筑及地下设施等)、对侧间隔扩建工程、220kV送出线路工程、大件运输加固费、可靠性试运行及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和建设管理,项目工程保险以及经批准的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方案的实施,上述涉及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4)办理项目光伏场区及升压站、集电线路、道路等所涉及征地、光伏场区租地、电网手续。
(5)环保、水保等合规手续由发包人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并完成支付服务合同款。
(6)本项目所使用的计算机系统,要求必须是正版系统。
(7)全部工作应满足地方政府及电网公司全部要求。
其它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列出,但对于一个光伏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满足电网公司接入运行要求、满足及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竣工验收需求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及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2.5 建设地点/项目地点: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乐元镇境内。
2.6 计划工期
计划2023年12月15日开工,2024年12月30日全容量并网发电。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具体进度要求见本招标文件专项附件4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2.7 质量要求或标准:符合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专项附件4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应具有:
①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具有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②施工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①/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3.3 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下同)应具有累计总装机容量在100MWp(含)以上光伏电站工程业绩(应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担任过至少1个光伏电站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②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担任过至少1个光伏电站工程的项目经理(应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以上①/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3.5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 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8 对于IP地址相同的供应商,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招标人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11月9日起至2023年11月16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方式:网络下载形式。
4.2.1潜在投标人信息登记: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登录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以下简称“中核集团平台”)完成下列操作流程:按照网站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供应商操作手册等提示内容,进行供应商注册,“中核集团平台”客服电话:021-61592300(工作日9:00-11:30,13:30-17:00)。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输入账号及密码,点击“登录”,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招标项目→投标报名,找到本项目名称,点击“我要参与”,按要求录入潜在投标人登记信息,将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的截图(按4.2.2要求获取截图)作为附件上传,点击“确认”按钮进行信息登记。中核集团平台将在获取时间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备注: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的有效性(即:“中核集团平台”中的报名成功)以本平台登记的信息为准,建议潜在投标人优先完成此平台的信息登记。
4.2.2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及发票领取
(1)文件费用: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
(2)支付方式:登录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www.chinabrr.com)完成下列操作流程:网站首页→招标公告(more)查询到欲报名项目的招标公告→点击该招标公告所在页面最下方的“立即投标”按钮→跳转至江河润泽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润泽中招联合平台”)进行登录(首次登陆须进行免费注册)→点击“寻找招标项目” →找到本项目点击“立即投标”→选择相应标包后点击“立即购标”→选择对应支付方式进行下单支付,完成支付操作后应保存支付成功的截图。“润泽中招联合平台”客服电话:17633091229或010-86397110(工作日9:30-12:00,13:30-17:00)。
(3)发票领取:选择“我需要发票”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润泽中招联合平台”自行下载发票,发票一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2.3 获取条件:只有信息登记成功且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才能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通过登陆“中核集团平台”(www.cnncecp.com)在线下载招标文件。如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仍不能下载,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4.3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和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www.chinabrr.com)上同时发布。
注: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上述网站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权利。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院1号楼9层
联系人:张慧敏
电话:18893631105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联系人:李桐、邱岳、阎旭东
电话:010-53105813/010-53105833
电子邮件:chinabrr007@163.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仅接受对招标文件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的异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供应商操作手册)。招标文件的澄清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澄清环节提交。
电话:010-53105813/010-53105833
8. 其他说明
8.1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招标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