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省五台山国有林管理局晋北地区高原风沙源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2026年人工种草)一标段(平型关中心林场)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1401000155210991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大同市灵丘县 一、招标条件 本山西省五台山国有林管理局晋北地区高原风沙源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2026年人工种草)一标段(平型关中心林场)(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210991001),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审批函[2024]135号、晋发改审批函[2025]228号、晋发改投资发[2026]52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除申请中央资金外,其余由地方配套解决,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山西省五台山国有林管理局晋北地区高原风沙源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2026年人工种草)一标段(平型关中心林场)工程内容,其中平型关中心林场人工种草7500亩。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山西省五台山国有林管理局晋北地区高原风沙源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2026年人工种草)一标段(平型关中心林场): 建设内容:人工种草7500亩,包括:完成人工种草,实施机械围栏、设立项目标志牌、地面处理、铺设植生袋、播种、施肥、鼠虫害防治等。 2.3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8月。 2.4建设 2.5 质量标准:符合及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者其他组织; 3.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3 投标人未在“信用”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本标段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