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18/17-ZB-005)
一、 招标条件
江西华电鹰潭贵溪泗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110KV送出线路工程(第二次)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8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具备倒送电条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18/17-ZB-00501 | 110kV送出线路工程 | 江西华电鹰潭贵溪泗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110kV送出线路工程 | 1000 |
本次为第二次招标,第一次招标已报名的投标人,本次报名不需缴纳标书费。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10kV送出线路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华电集团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110kV电压等级及以上线路工程施工业绩不低于1个,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未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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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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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dljc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