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79/18-QT-190)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内蒙古能源 相关招标项目锡林公司7个场站变电站检修预试项目招标已由华电内蒙古能源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嘉耀(110KV、49.MW)、乌宁巴图(220KV、49.5MW)、巴拉噶(220KV、99MW)、英图(220KV、99MW)、萨茹拉(220KV、金山萨如拉225MW,华电萨如拉99MW)5个风电场2023、2024年变电站检修预试。二连(110KV、二连一场71.5MW,二连二场58MW)、伊拉特(35KV、30MW)2个场站2023年消缺和2024年变电站检修预试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79/18-QT-1902 | 锡林公司7个场站变电站检修预试项目 | 开展嘉耀、乌宁巴图、巴拉噶、英图、萨如拉、二连一场和二场、伊拉特光伏电站变电站一、二次设备及其架构检修、维护及消缺工作,根据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开展场站一、二次设备预防性试验工作。服务期2年。 | 2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锡林公司7个场站变电站检修预试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不得被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7.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华电集团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8.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9.本次招标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10.投标人具有承(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11.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不少于两次220kV变电站检修预试工作业绩证明。(必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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