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辽宁省丹东市
2.2项目规模:2×330MW燃煤热电联产火电机组
2.3招标项目履约期限:2027年度(2027年3月-2028年2月),服务期限12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设备检修、维护-2027年制粉系统维护外委服务:2027年度共计12个月两台机组制粉系统及附属设备日常维护、检修工作。包括给煤机系统设备(10台)、磨煤机系统设备(10台)、原煤斗系统设备(煤斗疏通、清堵装置)、送粉管路系统设备、油站系统设备、减速机系统设备、闭式冷却水系统设备、石子煤运输设备、消防蒸汽系统、支吊架设备、密封风系统、混合风道系统、检修平台和走扶梯、减震平台系统设备、工业水系统、生活水系统、排水管网系统、消防系统、压缩空气系统、钢结构、各种标牌、汽暖等内的所有设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设备检修、维护-2027年制粉系统维护外委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火电机组配套的中速磨煤机检修或改造或维护的合同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同时提供与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竣工验收证明或项目已实施完成的业主反馈证明,内容不全视为无效业绩。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8-19 15:00到2026-08-28 17: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购买标书及具体流程联系 010-51957412
联 系 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