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公司大连热电厂卸船机基础安全隐患治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辽宁公司大连热电厂卸船机基础安全隐患治理服务,卸船机轨道共设 2 股,其中一股轨道临海、另一股轨道靠近陆地,双股轨道总长度 302.7 米。既有卸船机设备总重 750 吨,靠海一侧配置走行轮 20 个,陆地一侧配置走行轮 8 个。
目前该卸船机轨道存在荷载超负荷能力问题,钢轨出现折断现象,轨道各类配套部件伤损、失效情况突出,轨道几何尺寸难以保持标准要求,轨道基础表面存在凹陷问题,需进行加固与整体整修。为保障卸船机走行线日常使用,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本服务采用分段施工的作业方式开展治理。
2.2 服务地点:辽宁省大连市。
2.3 采购内容:工作内容为对卸船机轨道2股(一股轨道临海,另一股轨道靠近陆地)长度302.7米和地基附属固定设备进行部分更换整修。拆除既有铁轨302.7米,修复基础凹陷,更换扣件系统616套,更换QU100-12m钢轨4根,其余钢轨利旧修复,补齐线路所有接头夹板及螺栓,等其它辅助施工。项目内工机具材料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2.4 服 务 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
2.5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项基础施工业绩。需附合同业绩扫描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18日00时00分起至2026年04月30日24时00分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项目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