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能源(集团)准东环境发展有限公司3000吨/年包装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新能源(集团)准东环境发展有限公司3000吨/年包装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单位为新疆环保集团昌吉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30%及银行贷款7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疆新能源(集团)准东环境发展有限公司3000吨/年包装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新建包装废弃物资源化厂房1栋,破碎清洗处理线2条(1条2吨/小时危度金属包装容器破碎清洗生产线、1条1吨/小时废塑料容器破碎清洗生产线)、熔融造粒设备2套,整桶(200L)清洗处理设施、300-500kg/小时编织袋吨包装破碎清洗线和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各1套,配套公用工程、消防系统等辅助设施。
2.1.1 建设地点:新疆环保集团昌吉环境发展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固废综合处置产业园)。
2.1.2 建设规模:新建包装废弃物资源化厂房1栋(建筑面积3097.87m2,单层,框架结构),配套公用工程、消防系统等辅助设施等(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1.3 工程投资额:总投资2405万元,本次招标控制价1136.19万元。
2.1.4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其中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5月13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9月09日。
2.1.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6 其他: / 。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全部内容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设计说明、澄清、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 二级(含)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3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 / 项类似项目(业绩);
□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承担过 / 项类似项目(业绩)。
其他要求:/。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新设立企业未满三年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未满一年的需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3年,指2023年起至2025年止(尚未完成2025年经审计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2022年起至2024年止经审计财务审计报告)。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信誉要求:
3.6.1 信誉基本要求:
(1)未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名单的;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近年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被记录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3年(最多不超过10年),指2023年01月01日起至2026年05月06日止。
(3)未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的。
3.6.2 信誉其他要求:
(1)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 本项目招标不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 本项目招标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具体要求: /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 年,指 / 年 / 月 / 日起至 / 年 / 月 / 日止。
(2)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 本项目招标不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 本项目招标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诉讼和仲裁情况是指与履行下述合同有关及本款项要求的法律败诉。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不纳入本项目评审。包括:
□施工总承包合同 □专业承包(分包)合同
□工程总承包合同 □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
4.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6年04月15日10时30分至2026年05月06日10时30分下载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项目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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