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翠亨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采购无人机设备表演全流程服务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 项目编号:ZZ22603135
二、 项目名称:采购无人机设备表演全流程服务项目
三、 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380万元。该对价系采购方为获得本合同约定的设备及全流程执飞服务所支付的固定服务费用,
四、 项目内容:采购无人机设备表演全流程服务项目。
五、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或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或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时间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
6. 投标人须提供民用航空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证书;
7. 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截止至项目开标时间),将查询的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投标人须在翠亨集团阳光采购平台(https://cuiheng.gzebid.cn/#/)完成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六、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7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万元整),参与报价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如不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则视为无效投标或报价。
七、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方式:
1.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可在2026年04月14日至2026年04月20日17时30分期间在中山翠亨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平台(https://cuiheng.gzebid.cn/#/)上获取招标文件。具体获取方式详见《阳光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八、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5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山翠亨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平台(https://cuiheng.gzebid.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 开标地点:中山翠亨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平台(https://cuiheng.gzebid.cn/#/)开标系统。
注: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中山翠亨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平台(https://cuiheng.gzebid.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九、 中标者需按要求缴纳平台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服务费=中标价格x0.0035。
十、 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一、 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山翠亨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中山市翠亨新区马鞍岛经三路翠亨新区规划馆210室
联 系 人:方先生
电 话:0760-86706183
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zztender.com/)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760-88811601,88808187
地 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0、21、22室
发布人: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