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名称:山东公司临清热电 2026-2028 年度厂区保洁、绿化、空调维保及后勒综合服务招标项目
2.3 建设地点:山东省临清市
2.4 建设规模:700MW
2.5 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分两期执行。首期有效期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首期有效期届满前,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可续签一年,合同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
2.6 招标范围:临清热电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厂区保洁、绿化、空调维保及后勤综合服务,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全厂绿化(含厂外停车场周边绿化、河道边的杂草清理、灰场绿化)维护管理、全厂空调维护维修(含冠县光伏空调)、新购买及需移机的空调安装、生产区域建筑物 (含配电室、电子间、变频室、励磁小室、蓄电池室)地面、电梯、通道、会议室、卫生间及办公区域电梯、通道、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卫生间、公寓楼、检修楼、临建房、停车场(含厂外停车场)及全厂道路(含南、北门至 315 道之间区域道路)卫生保洁,垃圾清理外运,公寓楼生产经营、车辆驾驶服务、车辆租赁、清扫车辆驾驶服务、清扫车辆维护保养、春节厂区亮化等。办公楼、公寓楼、检修楼、职工活动中心、北门卫室、南门卫室的屋顶杂物清理、雨水漏斗及雨水管修复、外墙及内墙粉刷维护(不含大面积粉刷)、建筑物打孔、外墙及室内瓷砖修复、室内顶棚扣板修复、生活上、下水管道及阀门维修、暖气系统维修及更换备件、室内消防水管道及阀门维修、门窗、纱窗及其附件修复等。生产区域建筑物屋顶杂物清理,生产区域建筑物卫生间生活上、下水管道及阀门维修,厂内公务用车停车区域排污地沟清理,全厂雨水井、污水井、雨水篦子及相关排水管线等污堵的定期清理工作,管线漏水的修复工作(土方开挖及回填除外);项目所涉及的车辆、工具、保养、维修、油料、人员、保险、所有耗材全部由投标方负责。行政办公楼楼顶抑尘系统(泵、管道、管件、阀门等)检修维护工作、11 月底前将系统进行隔离,并将管道及泵内的水放干净,防止冬季系统部件冻裂,3 月底将系统进行恢复投运,由于措施不到位发生系统冻裂等问题,由投标方负责零部件及泵的采购。招标方安排的临时性工作;招标方清扫车维护保养及部件更换,每周定期对清扫车进行一次启动运行,确保电池及车辆各项功能使用正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5 年(2021年 02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 2 份合同服务期 1 年及以上的物业服务业绩,业绩内容需包含生产区域物业服务或服务面积在 5 万平方米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2.3 人员薪酬应包含工资、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且人员工资不得低于用工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 无。
(3)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6 年03 月 24 日至 2026 年 04 月08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