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霍林郭勒市华兴矿项目区
项目规模:/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标段名称:霍林郭勒市华兴矿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区(二期)滑坡体治理工程土方施工
招标内容和范围:霍林郭勒市华兴矿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区(二期)滑坡体治理工程土方施工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卷
交货期/工期:30日历天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格条件:
(1)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有效证件);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业绩要求:/
3.项目经理资格:
(1)项目经理具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资格证件(矿业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分别加盖公章。
4.安全要求:
(1)投标人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5.联合体投标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6.信誉要求:
(1)不属于在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名单(响应单位提供网站截图并提供承诺加盖公章);
(2)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响应单位提供网站截图并提供承诺加盖公章);
(3)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响应单位提供网站截图并提供承诺加盖公章);
7.其他要求:/
备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