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TY项目LOT9G含油废水处理系统(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编号:CGN-202509170006-N1)已通过 核准,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且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行业:机械设备
项目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招标内容与范围:详见招标公告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具体招标范围和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计划交货日期:2028年2月15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技术附件B-8。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投标人必须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2.资质要求:
无。
3.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
4.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一项含油废水处理系统(油水分离器工艺)整体设计和设备成套供货的工程业绩或合同业绩。
5.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投标人将被同时拒绝。(4)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子公司,但子公司为不同的法定代表人且独立经营,相互间无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则只能由不超过2家子公司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出现多家子公司同时报名的情况,招标人将选择最先报名的2家子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5)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