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赣州绕城高速无人机巡检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赣州交通控股集团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赣州赣康高速公路 。投标人中标后与赣州赣康高速公路 签订合同。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旨在通过部署无人机巡检系统,建立覆盖赣州绕城高速43.589KM全路段的高效巡检体系,以实现高速公路基础设施巡检和应急处置智能化、快速化、常态化。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含无人机及配套设备、无人机升级置换、任务管理平台及配套服务器、AI算法模型训练开发、设备调试维护及人员培训(含相关增值服务)、数据对接及二次开发等相关内容。
2.3 服务期限
本项目建设期6个月,试运行2个月,运维期3年(自本项目正式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4 服务地点
江西省赣州市。
2.5 质量要求
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业绩、信誉、人员要求等见附表1至附表5。
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 数智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中开设账户,且添加身份类型“交易乙方”,否则,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网站(https://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