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为:秦皇岛北戴河新区。
2.2本次招标设备为:2台套余热锅炉岛及辅机设备
2.3建设规模:2×480MW(9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
2.4交货期: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基础埋件交货,12个月内结束全部设备交货。招标人保留合理调整交货期的权利,具体交货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批次交货详细计划。
2.5交货地点:买方指定的工地现场(车板交货)。
2.6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2.7招标范围
2.7.1本次招标范围为:与新天绿色能源北戴河新区燃气电厂项目2×480MW(9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配套的2台套余热锅炉岛及辅机设备,包括所有必要的设备、材料、备品备件、消耗品和专用工具以及设计、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等,详细的供货及工作范围参见本招标文件第二卷《余热锅炉岛及辅机设备技术规范书》,即便在招标文件(含商务、技术、澄清等全部的组成部分)内未列明的货物及工作,但是确保项目投产运行、竣工所必须的,则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
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废标。
2.7.2投标人分包外购按照本招标文件技术附件1第二卷《余热锅炉岛及辅机设备技术规范书》填写分包商/外购部件情况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经审计的2022-2024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
3.1.3信誉要求:
3.1.3.1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招标人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1.3.2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招标人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资质和业绩要求: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A级)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A级),且证书在有效期范围内。
业绩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2015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最少有10台9F级及以上或机组容量350MW及以上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配套余热锅炉的合同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须体现机组容量)),证明材料需要体现相关评审因素,否则业绩不予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19日00:00至2025年9月25日17:00时(北京时间)登录同时获取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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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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