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安徽石台抽水蓄能电站(以下简称本电站)位于安徽省石台县境内,上水库位于丁香镇林茶村雾基坡,下水库位于仙寓镇彭溪村彭溪支沟内。电站装机容量1200MW(4×300MW),额定水头474m。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和开关站等组成。电站建成后,主要供电安徽电网,承担电力系统的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和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
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包括枢纽工程区、交通设施区、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用水用电工程区、弃渣场区、临时堆土(料)场区、永久办公设施区、专项设施复建区等8个防治分区。其中,枢纽工程区包括上水库及下水库大坝、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开关站及水库淹没区等;交通设施区包括永久道路和临时道路,总长约19.6km;弃渣场、中转料场及表土堆存场区包括上库弃渣场、下库弃渣场、下库中转料场、上库1#表土堆存场、上库2#表土堆存场和下库表土堆存场等;施工生产生活区包括钢管加工厂、施工营地、施工水厂、砂石加工系统、混凝土拌合系统等;施工用水用电工程区包括35kV变电站、供水管及水池等;永久办公设施区包括永久机电设备库;专项设施复建区主要包括人行路、机耕路、供水工程、380V电力线及通讯线路等。
电站主体工程已于2023年7月开工,计划下水库蓄水时间为2026年6月,上水库蓄水时间为2026年6月,首台机组计划于2027年7月并网发电,全部机组发电时间为2028年4月。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安徽石台抽水蓄能电站渣场稳定性评估技术服务、蓄水阶段及竣工阶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及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创建技术服务。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按照《水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规程》(NB∕T35119-2018)、《水利水电工程渣场安全评估规范》(T/ CWHIDA 0018—2021)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安徽石台抽水蓄能电站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及批复意见要求,对电站水土保持验收范围内4级以上的弃渣场开展稳定性评估,提交安徽石台抽水蓄能电站渣场稳定性评估报告,并协助甲方组织开展渣场稳定性评估报告审查会,根据评审意见及时修改报告。
(2)依据批复的《安徽石台抽水蓄能电站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以及设计文件内容和工程量,对水土保持设施完成情况进行调查,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和水土保持设施蓄水阶段及竣工验收调查报告,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蓄水阶段及竣工验收会议及后续备案工作。
(3)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内容、程序等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办水保〔2017〕365号)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执行。
(4)提供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申报技术支持,编制相关申报材料、宣传画册及拍摄电站水土保持宣传片,协助甲方完成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申报工作。
2.3服务期
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安徽石台抽水蓄能电站申报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结果公示完毕止。
(1)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提交安徽石台抽水蓄能电站蓄水阶段、竣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实施方案(含工作计划)、渣场稳定性评估实施方案(含工作计划)。
(2)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提交安徽石台抽水蓄能电站申报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含工作计划)。
(3)渣场稳定性评估自实际工作时间开始,6个月内提交安徽石台抽水蓄能电站渣场稳定性评估报告,后续配合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和备案工作止。实际开始工作时间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4)2025年12月31日前编制完成安徽石台抽水蓄能电站蓄水阶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调查报告。
(5)2029年1月31日前编制完成安徽石台抽水蓄能电站竣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调查报告。
(6)2030年6月30日前协助安徽石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完成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申报。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调查报告成果需满足工程各阶段验收进度要求,具体进度依据工程实际进展进行调整,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申报完成的时间节点,也相应进行调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工程勘察甲级和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且具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四星及以上水平评价证书。
(2)业绩要求:近5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含抽水蓄能电站)渣场稳定性评估业绩(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完成1项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含抽水蓄能电站)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业绩(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竣工验收备案回执等材料,以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时间为准)。
(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水保方案编制或验收工作5年及以上,至少具有1项大中型水利水电项目(含抽水蓄能电站)渣场稳定性评估业绩(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具有1项在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含抽水蓄能电站)竣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调查工作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经理、副经理、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并完成竣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和报备的工作业绩(须提供合同文本、任职文件、报备回执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财务要求:近3年(2022年度~2024年度)无连续2年亏损,须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其他要求:承担安徽石台抽水蓄能电站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9月16日8时30分到2025年9月2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