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
康扬、黄丰、大河家电站是青海省三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梯级电站,位于青海省尖扎县至民和县黄河干流上,三电站均为为 III 等中型工程,主要任务是发电。康扬水电站水库总库容 2880 万 m³,总装机容量 283.5MW(7×40.5 MW),2008 年 12 月七台机组全部投入运行。黄丰水电站位于青海省循化县境内的黄河干流上,总库容 5900 万 m
³,电站总装机容量 225MW(5×45MW),黄丰水电站工程 2015 年 3 月完成一期(1870m高程以下)下闸蓄水验收工作。大河家水电站位于青海省民和县与甘肃省积石山县交界处的黄河干流上,库容 411 万 m³,总装机容量 142MW(4×35.5MW),大河家水电站自 2016 年 8 月机组全部并网发电。三电站安全监测系统主要监测项目包括:变形监测、渗流监测、应力应变监测、温度监测、水力学监测、环境量监测,包括水位、水温、气温、降水等。
迄今为止,电站监测系统设备(仪器)投入运行多年,存在不同程度的设备(仪器) 老化和性能降效,以及部分监测设备(仪器)发生测值跳动、断测等现象,加之,监测设施的现场环境布置已不能满足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的管控要求。为此,现需对电站大坝安全监测系统设备(仪器)进行维修,同时对监测设施的现场环境布置进行整治。
本项目的实施地点为:康扬水电站:青海省尖扎县康杨镇;黄丰水电站:青海省海东市循化县积石镇河北村;大河家水电站:青海省民和县官亭镇赵木川村
签订合同主体单位名称及合同编号如下:
实施地点 |
合同签订主体 |
合同编号 |
三江所属水电站 |
青海省三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青海诚扬
水电有限公司 |
合同洽谈时确定 |
1.2 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 招标范围
康扬、黄丰、大河家水电站大坝监测系统及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1.2.2 工作内容
(1) 拆除原自动化通讯及电源电缆、采集单元(DAU)、保护箱、工控机、自动化测量仪器(传感器)、保护管等。
(2) 接入系统的监测仪器工作状态鉴定;
(3) 负责大坝安全监测自动化系统改造所需设备(仪器)的采购、运输。
(4) 未接入自动化系统观测设备接入自动化系统。
(5) 负责现场设备(仪器)的安装及土建施工、调试和联调试运行。
(6) 实时数据传输系统、系统集成及安全监测自动化系统数据集成中心建设及调试。
(7) 对同一监测项目接入自动化前后的数据进行对比,对接入自动化后出现台阶的监测数据应进行数据分析和处理,对自动化软、硬件设备进行调试,以达到人工监测数据与自动化数据衔接顺畅、无台阶的目的。数据接入黄河公司坝群安全监控管理信息系统、系统试运行等。
(8) 监测系统试运行期管理、监测和监测资料整编分析及培训。
(9) 提供相应的伴随服务,提供现场技术培训和配套的售后服务。
(10) 负责施工期项目监测及资料整编等。
(11) 监测系统试运行期管理、监测和监测资料整编分析及培训。
(12) 提供所采购设备的合格证、说明书、项目改造完工后系统图纸。
(13) 需要提供的设备(仪器)清单
1 |
静力水准自动化系统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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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参数和要求见招标文件技术条款 |
2 |
垂线自动化系统改造 |
详见第四 |
详见第四 |
详见第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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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引张线自动化系统改造 |
章设备分 |
章设备分 |
章设备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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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扬压力自动化系统改造 |
项报价表 |
项报价表 |
项报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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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渗漏量自动化系统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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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设备的任何部件、组件和装置如果在本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中没有提到,但对于构成一个完整的、性能良好的系统以及该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是必不可少的部件组件,附件、其他辅助材料也应包括在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之中。
1.2.3 交货地点时间及方式:
(1) 交货时间:总工期 180 天。具体开工时间以买方通知的开工时间为准,但总工期不作调整。
供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 30 日内完成合同内整套设备的整体交付;
安装调试:150 天内完成现场改造、安装、调试、报备登记及所有服务内容,具体改造开工时间以买方通知的开工时间为准,但总工期不变。安装调试完后,项目试运行时间为一年(365 天)。
(2) 交货地点:康扬水电站、黄丰水电站、大河家水电站厂区内。
(3) 交货方式:车下交货,到达交货地点的卸车费用由卖方承担,买方不提供卸车人员及机械。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 2 )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 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 以“ 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 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 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 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2.2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大坝监测自动化系统生产制造企业;
(2)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 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4) 投标人近 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 2个及以上水电站大坝安全监测自动化系统供货或改造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须包含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盖章页);
(5)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6) 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
(7) 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8)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3.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 8 月 18 日至 2025 年 8 月 25 日 23 时 59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