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集团西和矿业 三洋坝金矿选厂及其配套设施项目-生活区综合宿办楼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金集团西和矿业 三洋坝金矿选厂及其配套设施项目-生活区综合宿办楼(招标编号:CNGZB-2025-855)已由相关批准,项目业主为黄金集团西和矿业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
2.2项目规模:两期建设项目,本次为第一期,建筑面积约3319.44平方米,地上3层,建筑高度约11.4米。
2.3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120个公历日。
2.4招标范围:黄金集团西和矿业公司三洋坝金矿项目综合宿办楼图纸内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住宿楼、办公楼、锅楼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以及综合楼其中的附属配套设施含消防采暖、配电(高压箱变开始)、给排水等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及保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①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企业注册资本金600万元以上。
②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类)。
(2)业绩要求:
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中的3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六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高度25米以上的构筑物;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单跨跨度15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1项类似此规模办公楼项目(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3)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须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在承担本项目期间,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承担其他项目。中标人进场后,施工现场配备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一致。项目经理必须按招标人要求保证足够的现场工作时间。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如项目经理不符合招标人现场工作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承包人必须按招标要求配备合格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将在黄金集团西和矿业 押证管理。由黄金集团西和矿业 在办理项目中标通知书时,将该项目的项目经理证押存,工程结束后办理退证手续。
(4)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5)信誉要求:
①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②最近三年内未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③未被列入黄金集团公司“黑名单”且处于制裁期。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