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生活格栅机大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或买方):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由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规模:两台生活格栅机大修。
详见第二卷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交货期/工期:合同签订后,正式开工之日起60 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大修工作。
详见第二卷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2 招标范围
二期污水站两台生活格栅机基础及启闭器利旧,其中机架、驱动机构、耙污链、耙齿、导轨、导轮、电气控制箱等进行大修,更换机架、主(从)动轴、耙齿轴、耙齿、栅条、挡渣板、耙齿链、紧固件,配电箱更换为不锈钢材质。将拆卸构件拉运至甲方指定放置地点。施工期间造成的建筑物损坏予以修复。
具体详见第二卷 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3.5 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6 投标人没有处于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4.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
4.2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 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 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4.4 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 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不少于 2 项相似工程业绩(附合同复印件,须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名盖章页)。
4.5 投标人拟派一名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专业)资质证书,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4.6 投标人拟派一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4.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06月30日至2025-07-07 23:59(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开通会员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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