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江苏省
2.2 规模:/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根据区域划分一个标段:江苏公司2025-2026年钢材类物资框架协议招标标段包1。
2.4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共分为型材、板材、管材三大类,其中型材分为工字钢、槽钢、H型钢、角钢、圆钢、扁钢、螺纹钢七类,板材分为冷轧板、热轧板(含花纹板)两类,管材分无缝管、有缝管两类;具体详见框架协议采购文件。
2.5 交货地点: 采购结果适用于江苏公司及所辖企业,包含江苏公司所属南京电厂、金陵电厂、南京燃机电厂、南京热电厂、南通电厂、太仓电厂、江阴燃机电厂、苏州热电、淮阴电厂、灌云热电厂、金坛公司。
2.6 交货期: 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合同签订起2年内有效,框架协议期内,投标人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30日内(紧急情况下7日内),供货到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年累计销售1000万元及以上的钢材供货合同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钢材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代理证书。如生产厂家和其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一同参加投标,只接受生产厂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