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大庆黄和光储实证研究有限公司永跃光伏电站和永晖光伏电站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高台子镇,距离市区约40km。生产区内主道路为砂石路面,路面宽度约为4m,子阵区域内积水较多,因秋冬季节牧草干枯后火灾风险较大,需对厂区内牧草进行清理,降低火灾风险,同时秋季干牧草需要打捆售卖。本项目开工时间预计为11月份大庆市室外结冰后实施,本项目需对光伏电站(包括子阵区域、道路两侧、组件和箱变平台下端)牧草进行1次清理,清理的牧草打捆扎堆,集中运送至招标人指定位置,运送距离不超过3km,其中永跃光伏电站牧草清理打捆面积10920亩,永晖(一二期电站)光伏电站牧草清理打捆面积为9191.1亩,需清理总面积为20111.1亩。
大庆市年平均气温5.2℃,最冷月平均气温-18.5℃,极端最低气温-36.2℃;最热月平均气温23.3℃,极端最高气温38.9℃,年均无霜期143d;年均风速2.0m/s,年>6级风日数为30天;年降水量427.5mm,年蒸发量1635mm。
1.2招标内容
1.对永跃光伏电站厂区10920亩地表牧草进行清理1次, 清理完打捆后运送到现场指定位置。
2.对永晖(一二期电站)光伏电站厂区9191.1亩地表牧草进行清理1次,清理完打捆后运送到现场指定位置。
1.3项目工期及地点
1.3.1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40日,计划开工为2025年11月10日,具体开工时间按照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1.3.2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高台子镇附近(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
1.4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项目业主单位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5投标人资格
1.5.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
1.5.2项目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资质
(1)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电力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
(2)安全负责人具有住建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1.5.3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4投标人应近36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在系统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1.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所有内容不得转包和分包。
1.5.6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亏损、破产状态。
1.6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项已完工的光伏电站杂草清理项目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竣工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1.7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招标文件的获取
1.8.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1.8.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6月20日~2025年6月27日
热线服务:上午8:00-下午22:00(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