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项目概况: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简称:煤制油)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公司采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神华煤直接液化工艺,以煤炭为原料,通过化学加工过程生产石油、石化产品,是目前世界上居领先地位的现代化大型煤炭直接液化工业化生产企业。
招标范围: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倒班宿舍区及厂前区充电桩采购安装项目。包含采购并安装充电桩720kW充电堆(一拖十二,含一个600A液冷超充终端)2台,充电桩7kW一体式交流单枪充电桩32台,箱式变压器1台,智能充电运营平台1套,含设备采购及安装所需场地铺设、电缆铺设、管道铺设及配套设施安装等。
项目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
项目地点:内蒙古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马家塔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
2.2 其他:/3.投标人资
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2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充电设备安装项目的合同业绩2份,单份合同金额在200万以上,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充电设备安装项目的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6-1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6-2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