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大唐浙江 大唐台州头门港电厂(2X660MW)气力除灰系
统设备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大唐浙江 大唐台州头门港电厂(2X660MW)气力除灰系统设备招标项目)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气力除灰系统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SHZJ-202507WZ-03
2.2 建设
2.5 设备名称:气力除灰
2.6 数 量:2 套
2.7 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的技术要求
2.8 招标范围:2 套气力除灰系统设备。包括:所有压力输送罐(仓泵)、阀门及气动装置及附件、输灰管道以及管道的支吊架(包括管部和根部)、弯头、膨胀节、连接件、压力输送罐(仓泵)支吊装置以及干灰输送器设备检修维护平台扶梯、吹堵设施及相应的阀门管件、输送压缩空气系统(含配套阀门、管道及支吊架)、仪用压缩空气系统(含配套仪用气储气罐、阀门、管道、管件、弯头、及支吊架)、灰库顶部的脉冲布袋除尘器(含排气风机及附件)、灰库系统、灰库卸灰系统及气化系统(含真空压力释放阀、连续料位
计、高料位计、高高料位计、库间连通管及阀门、人孔门(安装在库壁)及附件(包括供货设备及阀门的对接法兰垫片和连接件),灰库库顶起吊架及起吊设备)。投标人所供货设备的安装材料、随机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本项目总工期 2025 年 6 月 30 日至 2027 年 6 月 30 日,730 日历天(暂定,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气力除灰系统设备满足项目工期的需要。
2.9 交货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网站(查询网
(2)按照大唐集团 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无
3.2.2 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10 年(自2015 年6 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 台套与600WM 及以上燃煤机组相配套的气力除灰系统相关类型设备投运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供货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证明材料须同时至少包含:(1)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2)投运证明材料:可以是用户证明或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投运的材料,须有合同甲方或最终用户的盖章或签字。)
3.2.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特别说明
3.3.1 具备与本次招标项目同品类的大唐集团 准入供应商资格的投标人,视为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如采用资格后审)已通过初步评审,但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其他评审标准需满足本次招标文件要求;未具备大唐集团 准入供应商资格的投标人,需满足本次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通过初步评审后,方可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3.3.2 参与本次投标且未在准入白名单内的投标人若通过本次招标初步评审,则自动补充到相应品类白名单内,有效期与 最新 公示的大唐集团 准入供应商名单有效期保持一致。
3.3.3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