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哈密市。
2.2项目规模:2*135MW+1*35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11月30
日(125天)。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其他技术改造-哈密热电公司全自动无人化验系统项目:1.全自动无人化验系统一套,包括但不限于智能机器人模块、化验分析模块、样瓶接收及自动开盖模块、自动称量模块、氧弹拆装及清洗模块、电气控制模块、系统软件等。2.无人化验系统实现与现有气动传输系统、煤样瓶匹配,能够识别、读取样品信息,并能实现样瓶摇匀、开盖、称量等工作。3.全自动无人化验系统需要与现有FPM系统、燃料管理信息系统、智能管控系统对接,可以实现编码信息的接收,化验数据的上传等工作。4.全自动无人化验室改造,包括给排水系统、集中供气系统、空调等配套设施。包工包料,固定单价,计划工期125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其他技术改造-哈密热电公司全自动无人化验系统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项满足以下要求之一的投运业绩:1)燃料全自动化验系统改造业绩;2)燃料全自动化验系统升级业绩;3)燃料全自动化验系统新建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并能反映出招标人业绩要求:1)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投标人应真实有效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并明显在合同中体现出招标人业绩要求,如评标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无法判断合同业绩有效性时将予以否决。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原件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6-05 15:00到2025-06-12 23: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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