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泉州热电有限公司位于泉州市泉港区南埔镇柯厝村北侧,西南距泉州市区约55km,处于泉港国家级石化工业区热负荷中心。一期工程建设2台30万千瓦国产燃煤脱硫脱硝热电联产机组,于2006年4月投产,每小时具备供热能力700吨/小时,二期扩建2台67万千瓦燃煤脱硫热电联产机组,总投资达50亿元,两台机组分别于2011年12月、2012年4月投产。
本工程招标范围包括厂2×670MW+2×300MW机组1年粉煤灰、炉渣和石子煤销售的全部工作。
工作范围包括但不局限于:
(1)电厂固体排放物(粉煤灰、炉渣、石子煤)外销和利用;
(2)粉煤灰、炉渣、石子煤装车、运输;
(3)固体排放物装卸区域卫生清理,转运路线洒落清理;
(4)每月书面反馈当月从招标人购买的本合同产品直至最终用户综合利用完成期间所有的过程资料(包括去向、用途、数量等,要有营业执照,排污许可、环评报告、合同及发票等材料作为证明)。
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预计服务期限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最终以合同签订为准。
服务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南埔镇柯厝村泉州热电有限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火电厂固体排放物购买或销售合同业绩2份,且每份合同固体排放物不低于10万吨。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合同未标注数量,须提供可以证明火电厂固体排放物购买或销售不低于10万吨的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6-0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6-10 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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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 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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