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环境公司黑龙江龙唐电力投资 大庆供热
4*58MW 超低排放改造 EPC 项目 CEMS(烟气连续监测系统)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环境公司黑龙江龙唐电力投资 大庆供热 4*58MW 超低排放
改造 EPC 项目 CEMS(烟气连续监测系统)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CEMS(烟气
连续监测系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506HBCEMS-W001
2.2 建设
2.5 设备名称:CEMS(烟气连续监测系统)
2.6 数 量:1 批
2.7 技术规格:详见技术要求
2.8 招标范围:#1-4 炉的脱硝入口 CEMS、脱硝出口氨逃逸、脱硫入口及出口 CEMS
相关系统设备,配套提供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并负责整个系统的设计(含安装设
计)、供货、安装指导、调试、及验收,直至验收合格,取得相关合格证书。
2.9 交货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1)在信用网站(查询网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大唐集团 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
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投标人近 5 年内(自 2020 年 6 月 1 日
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脱硫项目 CEMS(烟气自动监
控系统)的供货业绩,合同数量不少于 4 个。须提供反映业绩有效信息的证明文
件,包括不限于合同文件首页、签字盖章页、供货范围相关页、供货证明等。注:
业绩中的“供货证明”需有用户签字或盖章,可以是发货证明材料或到货证明材
料或验收证明材料或发票等其它有效材料。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在有效期内的授权证明文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
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报价,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制
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2)供货业绩:投标人应提供所投标的物近 5 年内(自 2020 年 6 月 1 日起
至投标截止日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脱硫项目 CEMS(烟气自动监控系统)
的供货业绩,合同数量不少于 4 个。须提供反映业绩有效信息的证明文件,包括
不限于合同文件首页、签字盖章页、供货范围相关页、代理品牌信息、供货证明
等。注:业绩中的“供货证明”需有用户签字或盖章,可以是发货证明材料或到
货证明材料或验收证明材料或发票等其它有效材料。
3.3 特别说明
3.3.1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
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