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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电厂2×1000MW清洁煤电扩建项目1号机组主体建筑及安装工程、公用系统安装工程(A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5-06-03     浏览:0    
核心提示:21000MW清洁煤电扩建项目 1号机组主体建筑及安装工程、公用系统安装工程(A标段)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2×1000MW清洁煤电扩建项目 1号机组主体建筑及安装工程、公用系统安装工程(A标段)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上高电厂2×1000MW清洁煤电扩建项目厂址位于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芦洲乡,东北距上高县城区约11km,西南距宜春市中心约58km,西侧距离浩吉铁路约1.9km,西北侧距离浩吉铁路上高站约2.6km。厂址地貌为丘陵,主要为林地,少量农用地。
 
2.2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主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A标段——1号机组主体建筑及安装工程、公用系统安装工程。
 
1号机组建筑和安装工程、两台机组升压站;两台机组公用系统(水务中心、灰库(含配电室)、供气中心)安装工程、1号机组脱硝SCR安装、脱硝系统公用部分建筑和安装、集控楼、循环水系统建筑和安装(含配电室及电子间)、补水泵房设备安装、侧煤仓建筑、脱硫系统建筑工程;本标段内视频监视系统;配合本标段范围内智慧电厂相关的安装工程;本标段范围内的单体调试;配合本标段范围内的分系统调试、特殊调试、性能试验和整体调试的工作;其他与本标段完整性相关的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第七章技术规范书、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来具有10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的主体工程建安施工合同业绩(含EPC总承包)3份,且具有已成功投运1年以上的业绩2份(提供的业绩均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装机容量;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的材料;不允许提供分包业绩;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至少具有1份1000MW等级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主体工程建安施工的项目经理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盖章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姓名、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在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3)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需提供承诺书),并提供本单位近半年以来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项目经理不能兼任其他职务;
 
若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出现以下情况,提供的项目经理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无效:
 
(1)未在注册证书手写签名;
 
(2)手写签名与电子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
 
(3)项目经理注册证书本人签署日期不是公告至投标的截止日期内的日期;
 
(4)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右上角无有效时限的水印。
 
3.4 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2)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须至少具有1份1000MW等级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主体工程建安施工业绩,须附证明其所任技术负责人或以上职务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中须体现技术负责人姓名。(3)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职务(需提供承诺书),并提供本单位近半年以来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技术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技术负责人不能兼任其他职务。
 
3.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安全项目副经理或安全总监、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并提供本单位近半年以来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专职安全项目副经理(或安全总监)应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至少具有1份1000MW等级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主体工程建安施工业绩(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担任专职安全项目副经理(或安全总监)期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须附证明其所任专职安全项目副经理(或安全总监)职务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须体现相关人员的姓名。
 
3.6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 2021年至 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须包括审计报告正文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附审计机构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告;
 
3.7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即可;
 
3.8投标人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该网页查询截图加盖本单位公章);
 
3.9 投标人不得列入“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的规定(提供承诺书加盖本单位公章);
 
3.10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以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5月30日 9时00分至2025年6月9日18时00分。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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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522854862(微信同号)  18810099894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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