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新疆化工有限公司采购液氮用于检修,液氮须采用低温液体槽车,槽车自带增压装置。日使用量240-300吨,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保证在接到招标人送货通知后,每天至少供应液氮8-10车(240-300吨),确保采购人现场安全生产罐存,必要时根据现场需求进行加车。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为招标人提供4000吨满足技术规格要求的液氮。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包。
2.1.3交货期:接招标人通知后3天内开始交货,计划交货开始时间:2025年8月5日;计划交货结束时间:2025年9月20日。
2.1.4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和标准。
2.1.5交货地点: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疆化工有限公司现场指定卸车点。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并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或运输范围包含液氮);如投标人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则须有相应与之配送合作的单位,并提供投标人与合作单位的合同或协议、以及合作单位的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或运输范围包含液氮)。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合同金额不小于180万元的液氮供货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5-21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5-27 09: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