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该项目为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块煤线站台运营配套项目,为充分发挥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站台装卸车能力,通过站台铁路发运煤炭,达到企业效益最大化的目的,现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合适的队伍承揽矿区块煤线站台集装箱煤炭运输及装卸服务项目。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不分标段。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站台集装箱煤炭装卸运输服务,预计作业量115万吨。具体如下:
序号 |
运输线路 |
作业量 (万吨) |
运输距离 (公里) |
备注 |
一 |
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集块煤线站台集装箱装卸 |
115 |
/ |
|
1 |
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储煤场场地至块煤线站台 |
15 |
7 |
注:工作量暂定115万吨,且为计划量,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
2 |
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二系统块煤仓(170mm、100mm)、末煤仓至块煤线站台 |
100 |
3 |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计划从2025年6月30日至2026年6月30日或累计运输量及装卸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总量则终止合同执行,或累计结算金额达到合同总金额则终止合同执行,三者先到者为准。
2.1.4服务地点: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块煤线站台。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提供不少于4辆(含4辆)集装箱运输专用车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如是自有车辆提供有效的车辆《行驶证》,如是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合同(协议)及车辆《行驶证》);须提供不少于2台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叉车)有效的特种设备检验合格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集装箱运输或装卸服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5-2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5-27 1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