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交货期 |
招标信息服务费金额(元) |
鸭溪电厂1、2号机组烟气脱硝超低排放改造 |
鸭溪电厂1、2 号机组烟气脱硝超低排放改造:主要内容包括尿素区加装一台尿素水解器,一台尿素溶液输送泵及配套管道、管件,接入现有尿素水解制氨系统;SCR 区进行分区动态调平改造,催化剂增容改造(包括催化剂供货、原催化剂的拆除和新催化剂的安装由投标方负责),对喷氨控制系统进行优化改造;包括整个系统所有工艺设备、阀门、管道、管件、成品支吊架、平台、扶梯、栏杆、扶手、脱硝钢架的校核和加固、所供工艺系统范围内的全套仪表、控制、电气等设备的设计和成套供货以及供货范围内的厂区管架、照明等;系统以内所必需具备的工艺系统设计、设备选择、采购、制造、供货运输及储存、包括厂区管架的设计、建设全过程的技术负责、安装及主要工序验收、调试、试验、试运行、考核验收、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并能满足锅炉正常运行的需要。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合同签订且接招标方通知后15日内开始尿素水解改造施工,施工工期3 个月,与脱硝改造后的接口在脱硝改造工程时同步完成;合同签订且接招标方通知后1 个月内完成设计并开始供货,单台机组自停机之日起110 天内完成供货并施工安装完成,达到投运条件。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鸭溪电厂1、2 号机组烟气脱硝超低排放改造 |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二)专项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1 设计:具有工程设计环境工程通用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1.2 施工: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安全要求: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 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未被贵州金元及系统单位纳入安全环保“黑名单”的供应商。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 年(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投运时间为准),至少具有4 台单机容量300MW 及以上火电机组或其他行业机组(单机标态、干基、6%O2 状态下烟气量不小于1250000Nm3/h)的脱硝分区混合动态调平改造或含流场优化的精准喷氨改造,并投运成功的业绩(不含新建机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清单、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含合同首页、改造范围、签字页等),项目完工证明材料(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结算单据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等文件。 4.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近5 年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与招标同规模及以上工程施工的业绩(需提证明材料);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本单位在职职工,提供近6 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5.项目安全主要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单位在职职工,提供近6 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6.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 年5 月12 日至2025 年5 月19 日17 时30 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