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 湖北供销公募REITs联合体服务机构项目 项目已由 / 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600万元,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
2、项目编号:HBT-17225099-252285 3、招标规模:此次湖北供销公募REITs拟发行规模不低于10亿,前期发行阶段服务费用最高限价人民币600万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申报发行时所需的财务顾问费用、法律顾问费、资产评估费、财务审计、税务筹划等中标人及其他中介服务机构申报发行时能预计和不可预计的全部费用;基金发行后存续期管理费用最高限价为0.2%/年。 4、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湖北供销公募REITs联合体服务机构,且需由基金管理人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成员须包括:财务顾问、专项计划管理人,为公募REITs提供专项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相应的资质,具体如下: (1)公募基金管理人需为具有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业务范围包括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2)财务顾问需为取得保荐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 具有有效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3)专项计划管理人需与公募基金管理人存在实际控制关系或受同一控制人控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单位不超过3家(其中公募基金管理人、专项计划管理人、财务顾问均不超过1家)。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的支付。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 5 月 1 日至2025年 5 月 9 日,每日08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5 月 23 日 9 时 30 分。 2、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 5 月 23 日 9 时 30 分。 开标 七、其它 本次招标公告在 、 官网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 。 九、
电子邮件:1260755798@qq.com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