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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大通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除灰脱硫、输卸煤等附属生产系统委托运维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3-04-10     浏览:0    
核心提示:就黄河大通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除灰脱硫、输卸煤等附属生产系统委托运维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委托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
 就黄河大通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除灰脱硫、输卸煤等附属生产系统委托运维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委托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黄河大通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00MW发电机组分别于2006年双机投产,公司位于西宁北川工业经济带北部,地理坐标为北纬36°64',东经101°41'。厂址东临宁张(西宁—甘肃张掖)公路,西靠新城村、距离宁大(西宁—大通)铁路1km,南距青海铝业约2.5km。厂址北距大通县桥头镇约3km,南距省会西宁市区约31km,处在老爷山与娘娘山之间的下口通道南端,北川河河谷西侧的二级阶地上。交通十分便利。
 
燃煤机组烟气脱硫系统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本系统采用一炉串联两塔式,脱硫效率≥99.23,出口SO2不大于35mg/Nm3。
 
燃煤机组除尘器采用一电三袋复合式除尘器,除尘器效率≥99.91%,出口粉尘浓度不大于20mg/Nm3,吸收塔出口粉尘不大于10mg/Nm3,两台炉设三座灰库。除渣系统采用机械除渣,锅炉为固态排渣炉,炉底渣经刮板捞渣机连续捞出,直接输送至渣仓储存,渣仓内的渣由自卸汽车送至灰场或综合利用用户。
 
燃煤机组全厂水源地补水系统现用水源取自距厂区约8km的向阳堡水源。另有一路水源,为西宁市第七自来水厂。
 
燃煤机组配有一个污水处理站,站内设两套地埋式生活废水处理系统,采用生物接触氧化法处理方式,每套系统串联配套一座初沉缺氧池、三座接触氧化池、一座二沉池,公用一座消毒池和一座污泥消化池,配套三台罗茨风机。工业废水处理系统用于处理厂区工业废水及含油废水,处理后清水回用至厂区冷却水塔补水和输煤系统。机组循环水系统产生的循环水废水符合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第二类污染物一级排放标准,不处理经沉淀后外排至厂外,循环水外排水设有PH、流量、氨氮、COD在线监测装置。
 
燃煤主要采用铁路运输及汽车运输。火车来煤由两台型号为FZ15-100C,武汉电力设备厂制造的“C”型转子式翻车机卸煤,输(卸)煤系统共有15条输(卸)煤皮带,输(卸)煤栈桥8个,#4带为露天布置,设有5座转运站,两座条形煤场,一座备用临时煤场,采用两台MDQ1000/1500.30型通过式门式堆取料机。输(卸)煤系统设置一级筛、碎设备,采用2台额定出力为1000t/h的滚轴筛和2台额定出力为800t/h的环锤式碎煤机。
 
燃油系统设置两座1000m³储油罐,三台供油泵及其他污油回收等设备。
 
在汽车来煤进厂处设有2台100t的动态汽车衡,1台汽车入厂煤取样装置,火车进煤处设有1台火车入厂煤取样装置。在#2输(卸)煤、燃油皮带头部设置两台端部采样机。碎煤机室前设有1级除铁器。输(卸)煤、燃油系统中还设有带式输送机双向拉线开关、防纵向撕裂、防两级跑偏开关保护装置,落煤管上设有堵煤检测信号和振打装置,原煤仓上设有高低煤位检测装置。燃煤机组配有两台入炉煤中部采样机,两台采样机通过PLC控制系统进行控制运行,有自动与手动两种运行模式。入炉煤制样室配有13mm、6mm、3mm锤式破碎机各一台,一台振筛机,两台高温箱及各种制样用工器具。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黄河大通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除灰脱硫系统、污水处理系统、水源地供水系统、输(卸)煤、燃油系统运维及火车余煤清理服务。
 
1.2.2主要工作内容
 
1.2.2.1灰硫系统主要工作内容
 
1.2.2.1.1除灰、除渣系统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除灰、除渣系统设备及附属系统设备的设备管理、运行操作、日常维护消缺及所有等级检修、日常检修、抢修、临修等除A修外的检修工作。
 
(1)除灰系统及附属设备:复合电布袋除尘器、电除尘灰斗、灰斗气化风机、除灰空压机、仪用空压机、输灰管路、灰库、卸灰系统、灰库气化风机等除灰系统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热控控制系统;电气400V及以下电气系统等设备。
 
(2)除渣系统及附属设备:捞渣机、捞渣机冷却系统、捞渣机沉淀系统、渣仓系统及其附属设备;控制系统;电气400V及以下电气系统等设备。
 
(3)灰库、渣库装卸等操作工作。
 
1.2.2.1.2脱硫系统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脱硫系统设备及附属系统设备的设备管理、运行操作、日常维护消缺及所有等级检修、日常检修、抢修、临修等除A修外的检修工作。
 
制浆系统、脱水系统、吸收氧化系统、废水系统、工业、工艺水系统、电控系统、压缩空气系统(空压机本体设备除外)、电气400V及以下电气系统等设备。
 
1.2.2.1.3外围水系统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外围水系统设备及附属系统设备的设备管理、运行操作、日常维护消缺及所有检修工作。
 
(1)外围供水系统(水源地及七水厂两路水源)、污水站废水处理系统、电控系统、电气400V及以下电气系统等设备;
 
(2)水源地及污水站区域内值守,供水管线的日常巡检工作。
 
1.2.2.2输(卸)煤、燃油系统主要工作内容
 
1.2.2.2.1储煤场、输(卸)煤、燃油系统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储煤场、输(卸)煤、燃油系统设备及其附属系统的设备管理、运行操作、日常维护消缺及所有检修工作。
 
(1)煤场、翻车机系统、煤水处理系统、斗轮机系统、皮带栈桥系统、工业水系统、冲洗水系统、生活水系统、煤场雨水处理系统等设备;
 
(2)专用线铁道口防护值守、雨水泵房值守系统设备及其附属系统等设备;
 
(3)燃油系统(含油罐区)、泡沫消防系统、卸油系统及附属设施等设备;
 
(4)汽车采样机、火车采样机、端部采样机、燃料计量设备(皮带秤、轨道衡、汽车衡等)等采制计量设备;
 
(5)煤场喷淋系统;煤场日常运营(需配置2台50型及以上装载机、1台230型及以上推土机,同时负责提供司机、车辆用油及日常保养维护);
 
(6)翻车机卸车后火车余煤清理及转运工作。
 
1.2.2.2.2入炉煤采制样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两台机组入炉煤、飞灰、炉渣分机组分班采样和制样;
 
(2)入炉煤采样和制样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维护;
 
(3)2台机组磨煤机分离器的煤粉细度测定工作;
 
(4)存样间样品管理与定期清理。
 
1.2.2.3建(构)筑物主要工作内容
 
(1)除灰脱硫系统、输卸煤系统、燃油系统、污水站、水源地所属区域内地上、地下建构筑物维护、清理、疏通等工作(不包含土建修缮);
 
(2)建构筑物生活水给排水设施、屋顶排雨水装置、照明及所属线路、采暖系统、通风设备、常规消防水系统、灭火器、消防带、自动喷淋、火灾报警系统等设施设备的运维、检修及日常保洁工作(不包含自动喷淋、火灾报警系统控制部分)。
 
(3)工作范围内路面日常维护、卫生清理、管廊及管架、管廊及管架保温、地下管网的维护(含土方开挖、回填)、照明管理。
 
(4)铁路专用线沿线及其周边排水沟的煤渣、污泥等杂物清理。
 
1.2.2.4其他工作内容
 
(1)工作范围内设备、管道保温日常维护、更换及脚手架搭拆;
 
(2)除A修外设备、管道日常维护、检修工作中产生的保温拆装及脚手架的搭拆工作。
 
(3)配合工作范围内所有起重设备设施检修、维护、保养等工作(不含校验工作)。
 
(4)配合工作范围内A级检修及技改项目的实施。
 
(5)工作范围内监控摄像头的清洁工作。
 
1.2.3工期要求
 
本项目工期为2023年6月1日~2026年5月31日,工期36个月,具体合同服务开始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时间为准。按照技术条款要求提前进入现场熟悉和交接设备时间不包含在正常合同服务期限内,机组停备期以甲方书面通知双机停机后30天起算至甲方书面通知双机启动前30天。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利用自有资金实施,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须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且具有承修类二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4.2联合体投标、转让及分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除灰、脱硫及输(卸)煤、燃油及外围水系统等主要系统运行、维护工作分包,仅允许火车余煤清理、保洁、脚手架搭拆、保温拆装及工作中的机械租赁等项目的分包。
 
1.4.3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4主要人员资格及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工程师职称或高级技师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具有5年及以上火电运维项目的工作经验(附证明材料),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提供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2)技术负责人或专工要求技术全面,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相应专业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验(附证明材料);
 
(3)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提供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须同时具有以下合同业绩(可为不同项目,附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等信息):
 
(1)1项及以上输卸煤系统委托运维项目业绩;
 
(2)1项及以上除灰脱硫系统委托运维项目业绩。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3年4月10日~2023年4月14日8:30~11:30,14:30~17:30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或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522854862  18810099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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