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兴隆一路6号
2.2.项目规模:2×300MW等级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暂定2023年3月(具体以满足发货日期的基础上接到招标方书面或电话通知为准),签订技术协议时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调整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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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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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水淡化设备 |
海水淡化系统的整体设计及主要设备,包括2套超滤,1套海水反渗透,1套淡水反渗透、1台海水高压泵等以及其他配套设备的供货。包括标段范围内的全部勘测、设计、设备、材料、备品备件、技术服务和合同规定的技术资料。并包括为保证设备安全、可靠、经济、高效和稳定运行所需的设计服务、安装、调试、试运行、商业运行、维修所需要的技术服务。 |
10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海水淡化设备】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招标人不接受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8.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2个及以上的海水膜法淡化系统(每个系统出水量为2套及以上×120吨/小时及以上,或每个系统总出水量为240吨/小时及以上)的投运业绩(投运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12-23 17:23到2022-12-30 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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