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长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红旗公务用车租赁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5-1-321)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长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红旗公务用车租赁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长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华能碳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分别签订合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北京市,市辖区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华能长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红旗公务用车租赁
2.4 服务地点: 北京市,市辖区
2.5 服 务 期: 自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车辆日期之日起36个月。
2.6 招标范围:租赁5座轿车3辆、7座商务车1辆(含京牌要求车牌在公司名下),并包含北京市区内提供免费上门取送车、维修,保养,年检期间提供替换车辆;车辆保险:车损、盗抢、交强、三者300W,车上人员险(5万/座),玻璃险,不计免赔;车辆装饰:车辆贴膜、原车脚垫等;发票开具13%增值税专票;定期提供车辆清洗内饰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4)在信用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北京市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轿车租赁合同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业绩合同应至少包括合同关键页、合同范围、签字页等关键内容),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29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6月10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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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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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zgdl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