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管理标准化创建专项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5-1-093)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1. 招标条件本 法务管理标准化创建专项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北京市
2.2 服务内容: 2.2.1.根据新《公司法》,参照《中央企业公司章程指引》,结合公司系统章程实际情况,全面梳理不同形势下的公司治理情况,制定《华能独资 章程指引》《华能控股 章程指引》《华能独资股份 章程指引》《华能控股股份 章程指引》。2.2.2.根据《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开展总部相关部门调研访谈,梳理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现状,重点聚焦文本拟定、法律审查、履约执行环节,提出制度完善建议,制定合同审查标准、流程、重点,最终交付《合同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指引》。2.2.3.根据《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全面调研系统内各地电力、煤炭、港航、科技、金融等诸多领域,收集、梳理、完善各种业务类型下合同文本,研究制定各种经营管理业态下合同示范文本,最终交付《合同示范文本库》,不少于200份合同范本。2.2.4.根据招标人需求,在服务期内提供上述工作相关咨询、培训等服务。2.2.5本项目中,投标人须积极配合招标人赴各地开展调研,时间和地点由招标人决定;调研差旅食宿费用包干在项目服务费中,投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2.3 标段划分: 法务管理标准化创建专项服务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
2.5 服 务 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
2.6 招标范围:聘专业机构,提供:
1)《公司章程指引》,包括《华能独资 章程指引》《华能控股 章程指引》《华能独资股份 章程指引》《华能控股股份 章程指引》。
2)《合同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指引》,重点包括但不限于送审前审核、法律合规审查、合同履行指引等。
3)《合同示范文本库》,要求涵盖公司系统主业项下各大类细分合同,预计不少于200份。
4)根据企业合作需求,在服务期内提供上述工作相关咨询、培训等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应具有法务管理服务经验。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
(2)
3.2.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4.未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 招标会员 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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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及商务信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
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
编辑:自编B正ec.c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