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90/18-SG-011)
一、 招标条件
公司甘肃公司相关项目甘肃华电永昌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通风兼安全洞施工、进厂交通洞(一期)及相关道路工程施工项目已批准,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 【道路施工-通风兼安全洞工程】本标包含通风兼安全洞工程(含上层排水廊道50m、主变通风兼安全洞30m、开关站交通洞30m)、电气一次、水土保持、安全监测等项目的所有土建及安装工程,以及为完成上述主体工程所需的全部临时工程。 【道路施工-进厂交通洞(一期)及相关道路工程施工】本标包含进厂交通洞1000m、4号路、5号路、14号路、2号施工支洞(400m)、电气一次、水土保持、安全监测等项目的所有土建及安装工程,以及为完成上述主体工程所需的全部临时工程。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两个标段】:42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6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8月15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1)道路施工-通风兼安全洞工程(CHDTDZ090/18-SG-01101):按照和行业有关规程规范要求,本标包含通风兼安全洞施工(含上层排水廊道50m、主变通风兼安全洞30m、开关站交通洞30m)、电气一次、水土保持、安全监测等项目的所有土建及安装工程,以及为完成上述主体工程所需的全部临时工程。 (2)道路施工-进厂交通洞(一期)及相关道路工程施工(CHDTDZ090/18-SG-01102):按照和行业有关规程规范要求,完成永昌抽水蓄能电站进厂交通洞(一期)及相关道路工程施工,包含进厂交通洞1000m、4号路、5号路、14号路、2号施工支洞(400m)、电气一次、水土保持、安全监测等项目的所有土建及安装工程,以及为完成上述主体工程所需的全部临时工程。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道路施工-通风兼安全洞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适用于施工类招标项目);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9.能力要求:具有省级及以上政府安全生产(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处于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完工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断面面积65平米及以上、长度500米及以上水电站(含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类似隧洞施工项目业绩。 所有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原件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完工)的材料。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其他要求: 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道路施工-进厂交通洞(一期)及相关道路工程施工】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适用于施工类招标项目);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9.能力要求:具有省级及以上政府安全生产(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处于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完工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断面面积65平米及以上、长度500米及以上水电站(含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类似隧洞施工项目业绩。 所有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原件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完工)的材料。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其他要求: 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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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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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